服务对象
家庭农场、种养大户、农民合作社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、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,国有农场中符合条件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,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。
服务范围
农业生产项目(包括农林牧渔生产和农田建设),农业生产直接相关产业融合项目(向农业生产者提供农资、农技、农机,农产品收购加工流通、仓储冷链保鲜、批发电商销售,以及预制菜、民宿、乡村旅游等农业新业态等服务的项目)。
担保规模
单户10-300万元,单个农业龙头企业可达 1000万元。
担保费率
低至0.25%,最高不超0.75%。